欢迎您:游客!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展区
文件集浏览
图片集浏览
Flash浏览
音乐集浏览
电影集浏览
贺卡发送
|
搜索
|
烨泰集团
|
烨泰邮局
|
社区功能
烨泰银行
烨泰股市
虚拟形象
烨泰货代贸易论坛
→
货代贸易你我他
→
货代贸易经验交流
→
核销退税
→ 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办法
帖子评论
选取类型:
中立
支持
反对
选取观点
精彩,一针见血
观点独到
说得很对
你说得有道理
选取观点
你说得没道理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简直是胡说八道
观点标题:
验证码:
观点内容:
(不支持HTML)
请以客观、真实地作出评论,并注意语言文明;
观点发表后不能作出更改;
我要发表
新的主题
新的投票
新小字报
回复贴子
您是本帖的第
704
个阅读者
树形
打印
标题: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办法
hydejon
头衔:星星点灯
等级:管理员
威望:22
文章:20143
积分:219667
注册:2006年1月27日
楼主
小
大
个性首页
|
QQ
|
邮箱
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办法
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对出口产品的退税政策,支持外贸发展,加强对出口退税报关单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口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向海关办理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手续。海关按规定收取签证费。
第三条 出口企业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应于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第十五日为法定节假日时顺延)办理完毕。海关放行货物之日指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
第四条 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产品退税时,必须提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退税报关单。
第五条 出口企业必须认真填写出口退税报关单,并编填申报企业编号。
第六条 海关在接受出口企业报关时,对企业申报出口的高税率产品,严格审核后应将出口退税报关单封入关封,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如报关单位为代理报关企业,则由代理报关企业在关封上注明出口企业名称、地址,交海关封入关封后,由代理报关企业转交出口企业送交退税地税务机关。
第七条 对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货物,如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报关单位应向原报关出口地海关出示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证明,证明其货物未办理出口退税或所退税款已退回税务机关,海关方予办理该批货物的退关手续。
第八条 有关单位或企业丢失海关已签发的出口退税报关单, 要求海关补办时,应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出具该批货物未办理出口产品退税的证明,并经海关查对核实货物确已出口,可补签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应签注"补办"字样,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
第九条 对出口企业报关时采取以少报多,以次(废)充好,以低税率产品冒充高税率产品等企图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在现场发现部分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对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后,发现骗取退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按《关于加强出口产品退税管理的联合通知》[国税发(1991)00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对来料加工复出口的产品、三资企业出口的产品以及按海关对保税工厂监管方式生产的出口产品,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第十一条 对进料加工复出口的产品,海关应在退税报关单上加盖"进料加工"戳记。
第十二条 出口退税报关单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该报关单采用浅黄色纸张。按现行出口货物报关单格式印制,并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1年4月1日施行。
评论[
支持者:
0
人
,
反对者:
0
人
,
中立者:
0
人
]
查看评论信息
2007-12-26 13:55:04
绒绒猫
等级:中级操作
文章:425
积分:5256
注册:2006年2月8日
第
2
楼
小
大
个性首页
|
邮箱
这可真的挺复杂,脑子不好使拉,记不住泥。
评论[
支持者:
0
人
,
反对者:
0
人
,
中立者:
0
人
]
查看评论信息
2008-1-13 18:35:48
天翼情
等级:新手上路
文章:24
积分:570
注册:2008年4月23日
第
3
楼
小
大
个性首页
|
QQ
|
邮箱
|
主页
楼主知道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吗?4
温总理上午还在河南南阳慰问南水北调移民,中午吃完饭原计划返回北京开会,下午2点30分地震发生后,依然决定调转机头赶赴四川地震灾区指挥抗震救灾!总理太辛苦了!希望 总理注意身体!
我的经典格言:To the world
wow gold
you may be one
maple story mesos
person,but to one person
lotro gold
you may be the world.
我爱我家。
评论[
支持者:
0
人
,
反对者:
0
人
,
中立者:
0
人
]
查看评论信息
2008-5-21 0:38:58
RSS2.0
无图版
状态
自定宽度:
像素
Copyright 烨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烨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IT部
津ICP备08100030号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1.1